2006-09-05

慶祝勞動節, 關心弱勢勞工

此文見報時應是勞動節翌日了. 勞動節是我們加拿大值得自豪的. 因為它源自加拿大的勞工運動, 迄今己一百多年了. 在一八七二年, 一小群工人領袖在多倫多 為爭取工人權利努力和抗爭, 使加拿大成為工運先驅, 深遠地影響著美國以及世界各地的勞工運動. 使全世界勞動者逐步得到應有的保障和權利.

勞工運動現時仍不斷地發展, 在第三世界發展中國家, 重點較集中在童工, 剝削, 基本生活解?, 有害物料對工人的毒害等問題. 先進國家如加拿大, 勞動者基本上都享受到良好的福利和法律保障. 然而在近十多年來, 國際和本地勞工市場形態, 僱傭關係, 勞動者的工作形式, 都出現巨大的變化. 現有勞工保障的內容和形式是否能與時俱進呢?

有三類勞動者是值得我們關注的:

1. 新移民: 對於想做工而沒工做的待業勞工, 很多的福利都跟他們無緣. 他們沒有就業保險, 勞工賠償, 因為他們沒有機會供款. 勞工假期, 超時工作, 婚娩假期, 都沒有他們的份儿 因為他們根本就未有工做.

2. ”非標準工作”的工作者, 例如兼職, 臨時工, 短期合約工等, 這類工人數目越來越多, 這是科技發達, 全球化, 等環境趨勢所使然, 但這這種僱傭關係的改變也給予一些僱主逃避對職員的承擔如醫療保險, 退休金, 員工訓練和事業的發展, 也予僱主更大生殺之權, 壓低工資, 使受僱者更不利.

3. 自僱人士, 除了一小部分人士如醫生, 律師, 會計師等可能擁有高收入高地位外, 很多的自僱者都處於艱苦的狀?, 不少人是因找工作困難而被逼自僱. 身為僱主他們失去很多受僱者應有的福利和保障, 由於是”自己工”, 很多人在勞工假期還要工作, 他們也要做更長的工作時間. 據?計, 自僱者中有百份之三十五每星期工作超過五十小時, 而同樣工作時間的, 受薪者剛只佔百份九.

很多人指出,現時的福利和法例, 較多是為全職長期受薪者, 所謂”標準工作”者而設. 而現時加拿大有約四成勞動者屬於自僱, 或從事”非標準工作” 這類勞工有快速增長的趨勢, 由於僱佣形態的關係, 他們沒有資格得到標準工作勞工所擁有的保障和福利.

”非標準工作”趨勢會使以上的勞動者更處於劣勢, 工作無保障, 缺少爭取合理工資的能力, 只有使他們滯留於低收入從而減低了生產力. 能與時俱進的制度, 不只保障工人平等待遇, 還會提高勞工質素促進生產力. 加拿大現時正面對日益劇烈的國外競爭, 我們更需要完善的勞工福利制度來增?我國勞工的競爭力.